申請失業補助的過程,對我來說從來不只是為了領錢,而是一段過渡時期,給失業者一個能夠安心、慢慢找到適合工作的緩衝空間。
當我繳交求職紀錄時,因為現在真的很難找到同時具備「具名聯絡人」與「市內電話」的應徵資料,所以我其中一筆紀錄是應徵一家公司的 HR Team。也因為預想到可能會被認為不符合規定,我還準備了一份面試未錄取的信件備用,以防被退件時可以立刻替換。
沒想到卻仍然遭到質疑,對方甚至懷疑我無法證明那封信真的是公司寄出的。當下我真的無言。承辦員似乎只想接受人力銀行上的投遞紀錄圖個方便,反而不願承認真實面試後的回覆信件,讓我很困惑這樣的標準到底是為了什麼。
我非常不願意為了通過審查而亂投履歷,只為了取得一筆看起來格式正確、有市話、有窗口姓名的求職紀錄。我不想配合演戲,更不想讓毫無關聯的企業因此收到不必要的履歷,造成誤會與困擾。
現在的求職方式早已多元,很多公司根本沒有具名聯絡人,聯繫方式通常是 email 或統一的 HR 團隊,甚至連市話都已非主流。這是現實,而不是我不願配合。身為一個認真找工作的人,我尊重每一次投出的履歷,也不希望因為補助申請而去亂投職缺,只為了湊齊一個與現實脫節的形式要求。
我查過法條,規定中從未寫明「求職紀錄需提供具名窗口與市內電話」,但承辦人卻像是照本宣科,堅持每個人都得配合這樣的格式。他甚至語帶諷刺地說:「你就是失業才要這樣配合啊。」還舉例有高階主管找國外工作也能照做,彷彿我連提出疑問的資格都沒有。
我不是不願配合,而是我選擇誠實與尊重。誠實面對失業,也誠實對待每一次求職,不是為了補助而演戲。真正該被檢視的,是制度是否與時俱進,而不是用質疑與懷疑的眼光對待每一個努力重新站起來的人。
系列文章列表:
失業補助1,申請失業補助 2025 (有超連結)
失業補助2,初次開立介紹卡(有超連結)